康蕭何律師行有限法律責任合夥僅此發表以下一則嚴正聲明。
本行今早接獲公眾查詢,坊間有人以「希望之星律師事務所」(Star of Hope Law LLC)之名義,於坊間推廣提供法律服務予市民。而該機構的網頁,設計至與本行的網頁十分相似,並盜用了本行網頁的照片,以及在網頁搜尋平台上使用本行的名字。
本行特此提醒各位人士、關連方、客戶及持份者:
一、本行與該機構並無任何關係及聯繫,本行屬下的所有律師及人員亦從未獲授權與該機構進行任何聯繫。本行是於香港特區合規設立的律師事務所,並沒有於新加坡或任何海外地方設立分支或辦事處。
二、本行網頁從來只有「https://arthurhongllp.com」,其他網頁及/或所聲稱的內容一切與本行無關。本行亦只有在香港中環一個辦公室,從沒有在香港或任何海外地方開設任何其他辦公室。
三、該機構的網頁中所載的地址及電郵亦與本行無關。
四、就此事件,本行已經於發現之日馬上向香港警方報案處理;有見及此,本行對事件不作進一步評論。
五、倘若有人懷疑遭到詐騙,請盡快向香港警方及/或當地警方尋求協助。
康蕭何律師行有限法律責任合夥2024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