遺產承辦、撰寫遺囑及持久授權書
您的遺產安排至關重要。康蕭何律師行有限法律責任合夥提供專業的遺產承辦服務,幫助您確保財產安排符合您的意願,並為您的親人提供保障。
- 遺產承辦:康蕭何律師行有限法律責任合夥將幫助您確定並評估逝世人士的資產,包括財產、投資、保險和其他價值物品,並協助您處理所有相關的法律手續,包括文件準備、法庭申請和其他必要程序。
- 遺囑撰寫:本行的專業律師將與您合作,撰寫清晰明確的遺囑,確保您的財產分配符合您的意願。
- 持久授權書:本行將協助您制定持久授權書,確保在您無法自理時,有信任的人代表您處理財務和醫療事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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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選擇我們?
專業經驗
在遺產承辦領域,本行擁有多年的專業經驗。本行團隊由資深律師組成,致力於為客戶提供最優質的法律服務和深入專業建議。
度身訂做建議
每位客戶都是獨一無二的,在遺產承辦中,本行注重度身訂做建議,以確保您的特定需求和意願得到充分體現。本行將根據您的情況提供最適合的解決方案。
快速服務
本行深知遺產承辦的重要性和急迫性。因此,本行提供快速高效的服務,確保您的申請得到及時處理,而您的利益亦得到充分保障。
遺產承辦 常見問題解答
1. 什麼是遺囑?
遺囑是一份正式文件,記錄了一個人在生前對其財產如何分配的意願。在香港,遺囑需要符合《遺囑條例》的規定。編制遺囑時,應確保其表達清晰、具法律效力,並經過兩名證人證明。
2. 遺囑如何生效?
遺囑在立遺囑人百年歸老後,並須經過正式認證才能在遺產分配中生效。遺囑執行人應向法院申請遺囑認證,並按照遺囑內容執行財產分配。
3. 沒有遺囑時,遺產如何分配?
如果沒有遺囑,遺產將按照《無爭議遺囑認證規則》的繼承順序進行分配。一般來說,繼承順序為配偶、子女、父母等。如果沒有合適的繼承人,遺產將歸入政府。
4. 什麼是遺產稅?
在香港,遺產稅是對遺產價值徵收的稅款。《2005 年收入(取消遺產税)條例》於 2006 年 2 月 11 日生效。隨著取消遺產税,無須就該日或之後去世的人士的遺產遞交遺產申報誓章或呈報表,或領取遺產税清妥證明書以申請遺產承辦書。凡在 2005 年 7 月 15 日或之後但在 2006 年 2 月 11 日之前去世的人的遺產,如基本價值超逾 $7,500,000,只會被徵收 $100 的象徵性税款。
5. 遺產承辦服務有哪些主要步驟?
1. 確認遺產清單,包括動產、不動產、金融資產等
2. 支付遺產相關的稅款(如有)和債務
3. 依據遺囑或法律,將遺產分配給指定的繼承人
4. 協助處理各項法律和遺產移轉手續
5. 提供專業建議,協助家屬做好遺產規劃和管理
6. 為什麼需要使用遺產承辦服務?
即使在生前已做好遺產規劃,在個人逝世後,家人仍然需要處理眾多複雜的法律和財務事務。使用遺產承辦服務可以:
– 確保遺產分配符合被遺囑人的意願
– 避免家人在繼承遺產過程中產生糾紛
– 幫助家人順利完成繼承手續
– 合法和妥善地處理遺產
7. 如何處理遺產爭議?
遺產爭議可能需要透過法律途徑解決。當涉及遺產爭議時,當事人可以透過提起訴訟或者進行調解來解決爭端,以確保遺產分配的公平和合理性。
8. 遺產承辦服務需要多長時間完成?
這取決於遺產的複雜程度。簡單的遺產處理可能在3-6個月內完成,但涉及複雜資產或有遺產糾紛的情況可能需要1年或更長時間。本行會根據具體情況提供預計時間。
9. 我的親人剛逝世,我應該如何處理他的財產?
首先,尋找遺囑。可以檢查家中和其他可能的地方,並向親戚或律師尋求幫助。如果找到遺囑,檢查遺囑指定的遺囑執行人。本行會協助遺囑執行人負責前往高等法院的遺產承辦處處理遺產事宜。獲得「遺產承辦書」後,依據遺囑內容分配遺產給受益人。
10. 我在家裡和親屬那裡找過了,但是找不到遺囑,我應該怎麼做呢?
如果在家裡或親屬那裡找不到遺囑,可以考慮採取以下步驟:
首先,如果逝者有銀行保管箱,你可以親自或透過律師前往銀行開箱檢查是否有遺囑。另外,你也可以委託律師透過香港律師會進行遺囑搜尋,因為逝者可能在生前曾由律師起草過遺囑。
如果需要進一步協助或法律諮詢,建議你可以尋求本行的協助,以確保遺囑搜尋過程順利進行。
11. 如果沒有辦理上述手續便處理逝者遺產,會有什麼後果?
如果你私自處理別人的遺產,那有可能會觸犯法律,負上刑事責任,還要再支付其他費用。所以如果你不確定要怎麼處理,一定要立刻去找律師、或是高等法院的遺產承辦處,他們能給你專業的意見和幫助,確保整個處理遺產的過程都是合法和有效的。
這樣做是為了保護大家的權益,不要因為不小心就觸犯了法律。所以如果遇到這種情況,一定要主動尋求專業人士的協助,這樣才能安全地完成整個遺產處理程序。
12. 如果最終找不到逝者留下遺囑,逝者的財產將由誰負責處理和分配?
如果我們找不到逝者留下的遺囑,那麼他的財產就要依照《無爭議遺囑認證規則》的規定來分配,並由逝者最親近的人作為遺產管理人。
13. 如果逝者沒有留下遺囑,遺產會如何分配?
根據《無爭議遺囑認證規則》,在扣除掉逝者的債務、稅款、葬禮費用和管理費用之後,逝者留下的遺產會按照一定的方式或比例分配給應得的人。
1. 如果逝者只有一個配偶,沒有子女、父母或兄弟姊妹,那麼這個配偶就會全部獲得逝者剩下的財產。
2. 如果逝者有配偶和子女,那麼配偶會先得到:所有的非土地實產,還有剩餘遺產中的50萬港元。剩下的一半給配偶,另一半平均分給子女。
3. 如果逝者有子女,即使配偶已經去世,父母和兄弟姊妹也不會得到任何遺產,全部會平均分給子女。
4. 如果逝者沒有子女,即使配偶還在,父母和兄弟姊妹也有份遺產。配偶會先得到:所有的非土地實產,還有剩餘遺產中的100萬港元。剩下的一半給配偶,另一半平均分給父母。
以上只是初步法律原則,每宗案件並不能一概而論,建議閣下儘快與本行律師聯繫獲得專業意見及協助。
如果逝者有非婚生子女,或者子女是通過領養程序來的,他們的承繼權利有何不同?
如果逝者留下遺囑,應按照遺囑處理,不需考慮身分問題。若沒有遺囑,而逝者於1973年6月19日或之後去世,非婚生子女和婚生子女將享有同等的遺產繼承權。此外,如果某人是根據合法的領養程序被他人領養,該人和領養人的親生子女在法律上享有同等地位。他們將被視為領養人的子女。以上只是初步法律原則,每宗案件並不能一概而論,建議閣下儘快與本行律師聯繫獲得專業意見及協助。
14. 我是逝者的至親,但遺囑上竟然沒有把我列為其中一個受益人,我覺得這很不公平,我可以怎麼辦?
如果你覺得自己應該要得到一些遺產分配,但是遺囑卻沒有提到你,那你可以去找律師獲得專業意見。根據香港法律,即使你沒有被寫進遺囑,像是沒有結婚的伴侶或非婚生子女,也有可能透過本行向法院申請要求法院作出遺產分配。
另外,你還可以去質疑立遺囑人在立遺囑的時候的精神狀態和自願性是否正常,直接挑戰遺囑的有效性。以上只是初步法律原則,每宗案件並不能一概而論,建議閣下儘快與本行律師聯繫獲得專業意見及協助。
15. 我決定要求法庭公平分配逝者遺產,我要怎麼做?
如果你對某個人去世後留下的財產有任何要求或索償,最好先去找律師獲得專業意見。本行可為客戶向高等法院提交知會備忘,暫時阻止其他人先領到遺產承辦書,去分配立遺囑人的全部遺產。本行會仔細研究你的情況,然後再決定接下來應該怎麼做。這樣可以確保你的利益得到保護,不會被其他人搶先一步。以上只是初步法律原則,每宗案件並不能一概而論,建議閣下儘快與本行律師聯繫獲得專業意見及協助。
16. 我最不想讓將來的後人發生爭拗,我是不是最好做份遺囑?
絕對是!只要你年滿十八歲,就有權力制定遺囑,俗稱「平安紙」。一般來說,成本不高,制定後可以隨時修改或重新制定。現在制定遺囑不僅可以達到你的意願,還可以為將來後人處理遺產時節省部分舉證費用。
17. 做遺囑是不是一定要找律師做?
不一定,但我們強烈建議你找律師去做。遺囑是一份重要的法律文件,因此高等法院在批准承辦申請時非常嚴格。制定遺囑必須遵從特定格式,尤其是當遺囑者年老衰弱或健康狀況不佳時,要求更為嚴格。否則,如果將來有人挑戰遺囑的有效性而缺乏證據,遺囑可能被裁定無效。
18.處理遺產承辦的程序?
第一步: 收集逝者的財產及負債,準備清單
首先,遺囑執行人或遺產管理人需要逐一檢查逝者的所有個人財產和負債資料,例如存放在家中或保險箱內的財產、銀行存款、信用卡債務等,編制財產清單。這份清單將包括在遺產清單中,並提交給遺產承辦處。
第二步: 查找逝者的遺囑
逝者是否留下遺囑直接影響申請遺產承辦書的程序和遺產繼承人的身份,因此必須確定是否有遺囑存在。可透過以下途徑進行查找:檢查逝者的個人文件、向親友、財務顧問和法律顧問查詢,檢查逝者的銀行保險箱。此外,如果已經聘請律師申請遺產承辦書,可以要求該律師通過香港律師會進行遺囑搜尋,以確認逝者是否透過其他律師在香港訂立遺囑。
第三步: 確定提出遺產承辦申請的人選
如果逝者留下遺囑,遺囑執行人應提出遺產承辦申請並申請遺產承辦書。如果逝者沒有留下遺囑,根據《無爭議遺囑認證規則》(香港法例第10A章)第21條,可以根據以下優先次序提出申請:
(a) 配偶,
(b) 逝者的子女,
(c) 逝者的父親或母親,
(d) 逝者的兄弟姊妹。
通常情況下,應由享有較高優先權的人提出遺產承辦申請並申請遺產承辦書。但如果享有較高優先權的人已故或希望放棄獲得遺產承辦書的權利,則享有較低優先權的人有權提出遺產承辦申請並申請遺產承辦書,但必須證明享有較高優先權的人已經過世或已經放棄權利。遺產承辦書最多不得發給超過四名人,如果涉及未成年受益人或享有終身權益的人,則必須發給至少兩名人。
第四步: 考慮是否需要聘請律師處理遺產承辦
聘請律師處理遺產承辦取決於遺產的規模和複雜程度。遺產承辦沒有統一的律師收費標準,歡迎與本行商議,本行將在切實可行的範圍內給予整筆律師費用及雜費的估算。
第五步: 提交遺產承辦書的正式申請
申請人應向遺產承辦處提交支持申請的文件,以證明有權獲得遺產承辦書。這些文件包括逝者的死亡證明書、逝者的遺囑正本和副本(如適用)、證明逝者與申請人之間關係的文件,如結婚證書、子女的出生證明等。申請人必須簽署遺囑執行人或遺產管理人的誓章,並準備並簽署核實資產和負債清單的誓章,以及逝者在去世當日在香港的資產和負債清單。申請人應回答遺產承辦處官員提出的問題,直至官員滿意為止,本行亦將會代客戶處理回答遺產承辦處官員提出的問題。
如果申請人提交了所有文件但遺產承辦書尚未發出,後來發現逝者還有其他資產,申請人可再次提交額外核實資產和負債清單的誓章。然而,若遺產承辦書已正式發出,申請人可攜同承辦書和額外核實資產和負債清單的誓章到遺產承辦處,申請進行修改。
您的敬業法律團隊。
從危機到解決:您可靠的法律合作夥伴。

